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

無薪假

捫心自問,當公司告訴你從下個星期開始,每個星期都要多排一天無薪假,會很勇敢拒絕,堅持一樣照常上班領薪的朋友請舉手。
 
前幾天才宣佈放無薪假薪資可以低於最低薪資,被連日砲轟到一個不行的勞委會主委馬上又改口「放無薪假必須員工同意」,嘖,這不是屁話嗎!現在景氣那麼差,連那些大公司都在裁員了,有哪個員工敢違拗公司的政策,不聽話的員工在老闆眼中就是不好用的員工,明天你可能就收到人資部門通知你被資遣了。
 
無怪乎政府部門一向被批評只為財團做事。為什麼要放無薪假,那是因為公司沒有訂單,造成人力閒置下的產物嘛!既然真的沒有事做,與其公司裁掉過剩的人力,不如大家空閒的時間去放個假,公司可以節省經營成本,又不用裁員讓員工難過年關,員工跟公司共體時艱一下,結果不會裝會的公部門不知道來攪和什麼,政策一日數變,還都是站在企業主立場來訂政策。
 
很多上班族明明工作多到爆,還被強迫休無薪假,最好是公司還跟你講「我們是責任制」,要求你期限內做完的工作,管你是用上班時間還是下班時間做,反正就是得做出來。
 
搞到後來變成明明是休無薪假卻還是在工作,或是明明每天工作到三更半夜,但是每個星期休無薪假天數比工作天數還多,這些亂七八糟的狀況,勞委會要不要去查,需不需要去查!不要再丁丁了,勞委會的大官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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