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4日 星期二

學店荒唐閙劇一則

我在大學的時候完成了一篇關於垃圾郵件分析的文,當時論文指導教授覺得我的研究和文筆都還不錯,因此和我討論後,就商請國貿系另一位王老師再幫我作些修飾,打算拆成數篇分次以共同發表的方式投稿國內外期刊,而分柝後的第一篇就投稿在學校發行的學報。

因為很多人可能會認為王老師只是掛名而已,所以我這邊稍作說明一下。首先,不管是國內或國外的學術期刊,都甚少直接接受未畢業的學士(或稱為副學士)投稿,如果我自己去投稿,大概連初審的機會都沒有;再來,投稿期刊其實很麻煩,審議委員看不順眼的地方就會退回來要求你要修,一來一往要花上相當多的時間,而且當中還有一些程序要跑,我是個怕麻煩的人,而且未來八成也不會走上學術這條路(雖然有些老師覺得我可以考慮一下,但是考量自己的脾氣可能會一腳踹翻不受教的學生,所以我想都不會想),所以就全權委請指導教授及王老師處理,但是中間的過程老師都還是會讓我知悉;再說到,一篇學士論文能夠有幾位教授欣賞,而且還得以在學術期刊上發表,對我來說,其實只有利沒有弊啊。

以上都是前情提要,故事是這樣的,上個星期五我突然接到教授的電話,說教務處通知他「我向系主任(由於眼白過多,以下簡稱小白)申訴王老師抄襲我的論文」,所以小白就跑去向教務處檢舉,咦?我還在學的時候就跟小白一向處得不好,這是連進修部主任都知道的,甚至連釋出工作機會給學弟妹我都只透過指導教授不找小白,我怎麼可能去找小白申訴,當下真的是聽得我一頭霧水,教授再跟我說明是小白把學校的學報跟我的論文拿來比較。

哇!這下子誤會可大了,這樣子看起來好像是我擺了王老師一道,教授也知道當中一定有問題,所以他只是打來確認有沒有人知會我這件事,掛下電話後,我還是寫了一封郵件給教授說明,沒多久教授就回消息說「小白又改口,說這件事不是我去申訴,是我班上其他的同學」,我想小白大概是知道教授跟我聯絡上了,所以才趕忙改口,至此,我已經開始將這起事件當成是笑話一則了。

昨天星期二,教授和王老師約吃飯,席間才知道知道小白又第三度改口,最新的劇本演變成是「畢業的學生要告我抄襲王老師的學報」,甚至還變成「因為小白調解有功,總算是勸退那個要告我的學生」,聽完後眾人哈哈大笑,教授說因為他已經無法自圓其說了,因此只好把已經畢業的我拿來當下台階,我開玩笑的講「他敢踩到我這一階,我可能會讓他摔得人仰馬翻」,大家就在歡樂聲中享受一頓愉快的晚餐。

什麼?看不懂?

我再幫大家整理一下,整件事情大致上可以分成三個階段,各階段說明如下:

階段一、小白向教務處表示「我向小白申訴王老師抄襲」
不合理又有趣的地方:
(1)我壓根沒打過電話給小白
(2)學報是我同意共同發表的
(3)小白向教務處表示,學報與論文有諸多雷同之處,以此證明學報的確是抄襲論文,但是他完全沒注意到,我也在學報的作者名單內。。。
(4)假設論文真的發生抄襲,小白應該是先知會論文的指導教授或作者,而不是逕自向教務處檢舉


階段二、小白改口稱是「畢業學生向小白檢舉王老師抄襲」
不合理又有趣的地方:
(1)學報出刊已經是畢業後五個月後的事了,畢業的學生居然知道學報出刊,而且還專程回到學校拿著我的論文一一比對,這種精神真是太令人感動啦!
(2)他還是沒注意到我在學報的作者名單內,而且就印在學報的封面上頭

階段三、小白最後改稱「畢業學生要告的是我,因為我抄襲王老師的學報,但是總算被小白勸退了」

不合理又有趣的地方:
(1)小白始終沒有發現我不但是論文作者,也是學報作者,我很想建議他去看眼科
(2)時間點上學報比論文晚了將近一年,我是要搭時光機先到未來去拿學報回來抄嗎?小白的邏輯有夠差
(3)教授用了一個很貼切的例子來說明第三階段,他說現在的情況就像「縱火犯縱火的時候被捉包,馬上就提水來澆息,還對捉包的人說"你看,要不是我,火就燒起來了"」


人客啊,這樣看懂了沒有。








沒有留言: